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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宝贝儿》“翻车”文艺作品应守住底线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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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第二季最后一期中,由陈凯歌执导,胡杏儿、任敏、陈宥维主演的作品《宝贝儿》让代孕成为舆论焦点,短片讲述的是年轻女孩蔡雨珊(任敏饰)参与代孕,在孕期对腹中孩子产生感情继而后悔,男友得知真相后虽然痛苦但仍然选择原谅她,最终二人将孩子生出后交给买家并结婚,故事走向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陈凯歌《宝贝儿》“翻车”文艺作品应守住底线

短片一经播出就引发网友讨论,指责短片内容脱离实际,皆大欢喜的结局更是让人感到不适,不少人质疑“这是在洗白和美化代孕么”。12月5日,《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点名该片,“别以身试法!实施代孕技术或可构成犯罪”。

在短片引发讨论后,有该节目工作人员称短片的开头与结尾有部分内容被剪去,开头为代孕黑中介被警方捣毁,结尾则是代孕的买家入狱的内容,辩称短片坚持反代孕。

然而要分辨一部作品表达的价值观,并非只看其喊出的口号或个别情节,而是要看作品的整体内容与故事基调。在整个播出的短片中,与代孕有关的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还都获得了自己想要的。而故事中一些角色的对话更是与其所宣称的反代孕主题十分割裂,蔡雨珊的男朋友告诉他“人家的孩子当然要还给人家”“要不是这孩子,我们怎么可能相爱呢”等。代孕所生的孩子,谁是其法律意义上的母亲?谁具有抚养权?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在此环境下,法院如何判决相关案件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以2015年9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代孕家庭夫妻一方死亡,代孕所生孩子监护权争议案为例。罗先生与陈女士婚后通过代孕获得一对双胞胎,后罗先生去世,其父母请求判令将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祖父母。一审法院认定陈女士与两个孩子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陈女士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分娩说”符合传统民法中“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亦与其他两种人工生殖方式中的亲子关系认定标准相同,且符合我国传统的伦理原则及价值观念。故本案中代孕所生的子女,其法律意义上的亲生母亲乃是代孕者,而非陈女士。回到短片中,代孕者就是孩子的母亲,又何来“还给”一说?按照剧情,代孕还成了这对情侣的“红娘”,促成了一段姻缘?将这样的故事套在反代孕的壳中,难怪观众会大呼“三观不正”“为代孕洗白”了。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其他如黑中介等机构则需要工商、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合追查整治,打击代孕等生殖违法行为是需要全社会都参与的。不论代孕违法或合法,参与代孕的女性往往都难以获得足够的生命健康方面的保障,代孕将孕母、孩子视为器官、商品,丧失了为人最基本的尊严,谈何对生命的尊重?保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健康的发展,就是保证一个个家庭的健康、和谐发展。在这一环节上,文艺作品也不能缺位。

在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中都不乏对敏感题材的探讨,复杂的人性和情感表达与积极健康的价值观、敏感的题材并不冲突。近年来,部分电视节目为追求收视率、点击量往往制造噱头、树立矛盾吸引观众眼球,如设置高强度运动“折腾”嘉宾、引导节目嘉宾吵架甚至离场、过度煽情等,无所不用其极,却往往忽略其核心内容的价值观取向问题。《宝贝儿》“翻车”给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媒体平台敲响了一个警钟,探讨敏感话题、社会现象的同时,不要忘记肩负的道德责任,更不要逾越了法律底线。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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