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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亲生子贩卖被判拐卖儿童罪 女子称不知违法

来源:风度派    阅读: 8.8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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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得点钱,女子阿因(化名)竟卖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从而触犯了法律。近日,行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处阿因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将亲生子贩卖被判拐卖儿童罪 女子称不知违法

母亲贩卖亲生儿子

四川籍女子阿因怀孕后,按照收买人的要求,来到行唐县生育孩子。孩子出生后,阿因以5.4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了行唐县杨某(另案已判),阿因得钱4万元。事发后,参与此案的嫌疑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均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将亲生子贩卖被判拐卖儿童罪 女子称不知违法 第2张

亲生骨肉被母亲贩卖

今年7月,行唐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阿因拐卖儿童一案。法院审理认为,阿因参与拐卖儿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阿因当庭表示,其对起诉书指控无异议,但其家庭困难,不知道将自己孩子送人、别人给点钱是违法的,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最后,经合议庭合议,根据阿因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说法

拐卖儿童和送养儿童,罪与非罪是有明显界限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严格界定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一)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的手段,生育后即出卖亲生子女的;……(三)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财产将亲生子女“送”给他人的。

本案中,阿因在生育孩子之前便通过中间人介绍,为孩子找了人家,并且按照收买人的要求来行唐生育孩子,出生后立即将孩子出卖并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财产4万元。据查,阿因原籍所在地县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85元,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31元。为此,法庭认定阿因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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