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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债主拍照威胁 3万元债务变30万元恐吓威胁令人震惊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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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债主拍照威胁 3万元债务变30万元恐吓威胁令人震惊

女子遭债主拍裸照威胁

女子遭债主拍裸照威胁,3万元债务变30万元恐吓威胁令人震惊。近日,常州金坛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名女子遭债主拍裸照威胁,3万元债务变30万元。该案中,债主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因为借钱,女子小琴(化名)认识了男子金某(化名),刚开始小琴虽然有些拖延,但还是能还清欠款。  

2014年6月,小琴又向金某借了3万元。当年年底时,小琴未能还上本金和利息,金某便开始想方设法敲诈她,先后让她写了12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借条。  

据了解,金某每次打借条前,都表示仅作为担保,不会真按照欠条的数目向小琴要钱。在小琴写下欠条后,金某就以此威胁,称如果不还就拿着借条去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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