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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方律师正式发文:翟算不上诈骗与勒索,自己也不为代理费而辩护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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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苏享茂自杀,死前直指新婚妻子翟欣欣逼死自己,并且牟取大量财产,这一事件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尤其让大家想到了去年王宝强离婚案,更自创一个“欣欣像荣”作为调侃。恐怕至少90%的网友,会站在苏享茂一边,不仅仅因为他是弱势一方,更因为我们看得清楚是与非。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却还是有知名律师接下了为翟欣欣辩护的重担,于是有了此文。

翟方律师正式发文:翟算不上诈骗与勒索,自己也不为代理费而辩护

这名叫做易胜华的律师表示,自己原本没有在意过这起案件,毕竟每天跳楼自杀的那么多。但是,翟欣欣的朋友却找上门来,表示此事“另有隐情”,详谈之下便接下此案,觉得自己一生所学,为的便是“匡扶正义”、“止戈为武”。即便这一起案件看起来没有任何悬念,完全就是一边倒的舆论攻势,但自己有义务承担起力挽狂澜的重担。好吧,也不瞎扯,看看这位名律师是否真能力挽狂澜。

首先,易律师分析此案是否涉嫌诈骗!在他看来,诈骗是否成立,取决于是否影响到主要目的。简单说,就是翟欣欣虽然隐瞒了婚史,但实际上并没有在骗到钱后直接闪人,导致婚姻无法维系。而且实际上领证之前,翟也已经告诉苏自己的婚史,并且苏选择原谅继续结婚,所以翟无过错!

翟方律师正式发文:翟算不上诈骗与勒索,自己也不为代理费而辩护 第2张

关于这一点,我觉得易律师的说法不成立。1.之所以没有直接闪人,是因为骗钱的过程一直持续着,并非一次性把所有东西骗走。若是苏没有了任何价值,你猜结果还会是这样吗?2.人都是有思维惯性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么说。总之,苏选择跟翟交往并最终结婚的前提,是翟没有结过婚。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两人一开始就不会有任何联系,更不会拖到领证前才告知对方实情,并获取原谅。这就相当于先斩后奏,两人先发展了感情,自己试想一下,这种情况下,苏还有得选吗?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原谅对方吧,毕竟已经交往这么久,都到了领证的份上了。所以,所谓诈骗不成立,我看悬!

其次,易律师又分析了此案是否涉及勒索!在他看来,勒索肯定要有威胁的成分。他分析的是,在翟苏两人的对话中,翟只说了“你这个网络电话属于非法经营的灰色地带”,没有直说“你不给我钱,我就去告你”!所以,这压根不能算是勒索嘛,只能怪苏享茂太单纯,自己想太多才当成是对方在勒索自己,实际上并不存在!

翟方律师正式发文:翟算不上诈骗与勒索,自己也不为代理费而辩护 第3张

关于这一点,我同样觉得这完全是在诡辩。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说话非得说得这么明白,才算是犯罪吗?那些“伸手”的人,难道都是靠谈话内容来判定是否越界吗?不,看的是结果!拿了就是拿了,没拿就是没拿!哪有这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若不是言语相激,苏享茂有可能会把自己辛辛苦苦赚到的钱给对方吗?

有趣的是,苏享茂提到了翟欣欣的舅舅。虽然对方发出声明,表示自己并不知情!而且自己本身也不是分管政治的,即便真的找到自己,也不可能有任何用处。对此,我觉得还是可信的。当然,关于这个案子,与翟欣欣的舅舅本身没有关系,问题在于,若不是翟欣欣曾经用自己的舅舅威胁过苏享茂,为何苏享茂会有如此一说。讲道理,翟欣欣的舅舅似乎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存在,那只有可能是翟自己告诉苏的。非要说威胁不存在,我看悬!

翟方律师正式发文:翟算不上诈骗与勒索,自己也不为代理费而辩护 第4张

好吧,其实易律师所分析的,主要就是这两点,但是我觉得纯属诡辩。他自己也说,这种案子的程度“算不上”诈骗与勒索。也就是说,实际上他自己也默认这其实是打了擦边球,而他自己要做的,便是努力让“两个球”再分开一点点,只要做到这点,他就算成功了。但是,我觉得,法律本身是捍卫正义的存在!如果某些事情本身就是非明了,非要去抠字眼,反倒让法律蒙尘。

作为一个基本不懂法的吃瓜群众,我尚且能够找出这些所谓论点的漏洞,恐怕作为名律师,他自己更是了解这一点。只不过他要做的,是将这些掩盖起来,让围观群众纷纷被他绕进用文字圈起来的“死胡同”。当然,此案究竟如何判决,谁也说不准。我们尊重法律,但也不希望无辜的人枉死!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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