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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 不宜久用

来源:风度派    阅读: 6.0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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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使用某种药物,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则可能成瘾,一量停用这类药物,就会出现难以忍受的戒断症状。所以,在使用这类药物时,应特别小心谨慎。尤其是麻醉药品成瘾后,如同吸毒一样难以戒除,痛苦不堪,摧残身体而不能自拔。

精神药品 不宜久用

    作为强力镇痛药,麻醉药品在医疗上是不可缺少的,对创伤、烧伤、手术所引起的的剧烈疼痛及癌症患者的疼痛特别有效,常用的麻醉药品有吗啡、哌替啶(度冷丁)、阿片、安那度尔、芬太尼等。其中以吗啡的成瘾性最强,在连续使用治疗剂量1-2周后,就有可能成瘾。成瘾后,要不断地增加剂量,才能得到满足。一量停药,就会立即出现戒断症状;精神不安、烦躁、失眠、谵妄、疼痛加剧、肌肉震颤、上吐下泻、流泪流涕、出汗痰涎等。当再次给药后,这些症状就会立即消失。因此,国家对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极严,一般仅用于其他药物无法控制的剧烈疼痛,不宜在家庭中自我给药(癌症患者例外)。

    无论何种麻醉药品,原则要求在连续使用5天后,均必须停用,如病情需要亦应间隔2周以上才能给药。可待因的成瘾性虽然比吗啡小,用于镇咳的效果特别好,某些慢性支气管炎的患者,由于断断续续地经常服用,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成瘾了,使用时应加以注意。

    精神药品的应用已非常普遍。它虽然不像麻醉药品那样容易成瘾,但由于这类药品的使用周期长,容易产生依赖性,一量依赖性形成,就会不间断地加大剂量使用,久而久之仍然也会成瘾。如镇静安眠药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速可巴比妥等,若经常或长期应用,停用时就出现精神症状:精神失常、震颤、严重失眠、神志错乱、惊厥等,故不宜常用。

    目前常用的抗焦虑药地西泮(安定),虽然毒性低、安全范围大,但由于不少患者终年服用,渐渐对它产生习惯性,继而成瘾,这类患者已离不开此药。一量停用也会出现失眠、焦虑、兴奋,甚至发生惊厥症状,严重者发生戒断性精神病。还有氯氮卓(利眠宁)、甲酚氨酯(眠尔通),以及精神兴奋药去氧麻黄素等,久服也会形成病态嗜好乃至成瘾。因此,对精神药品的使用应持慎重的态度

    许多患者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成瘾的。精神药品的用药原则是不宜久用,可以采取间断应用或与其他药物交替应用的办法,切莫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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