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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校车事故家长称 村小学暑假被强行撤并

来源:风度派    阅读: 6.3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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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校车事故家长称 村小学暑假被强行撤并

  丰县首羡镇校车翻入的水沟,昨天还留有车辙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昨天通报,当地12日发生的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事发当天12名学生遇难,至13日2时,又有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其中7名病情趋于好转,生命体征平稳,1名病情较重,尚未度过危险期。

警方初步认定,当事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司机已被警方拘留。

丰县副县长张斌说,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事发当晚,教育部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对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车厢进水 孩子溺水窒息

12日下午,江苏省丰县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

17时45分许,校车从张后屯村开向孔庄村,车上尚有29名学生。这是一条乡村小道,路面湿滑。校车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灌溉用水沟(没有与三轮车碰撞)。沟面大约2米宽,水深约60厘米,河中都是芦苇。

经附近村民和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

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校车侧翻进水沟后,车厢内进水,致使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张斌昨天说,目前首羡镇中心小学教学秩序正常,安排了5名心理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家长每月付120元 让车主接送孩子

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说,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这辆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这辆车。但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

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据通报,事故车主洪旭以每月120元的口头协议价格,跟家长达成接送学生协议,因此车上没有老师陪同。

停运后首次营运就出事了

目击者说,事发后,洪旭与村民一起救援孩子。出事车辆有黄色校车标志,前段时间已经停运,事发当天是停运以后的第一天营运,上午没有出事,下午出事了,附近孔庄村、张后屯村等五六个村庄的孩子都在车上。

张后屯村的村民反映,张后屯村有2000多人,村里原有完小,去年暑假后被强行撤并。村民于萍说,她6岁的女儿就在校车上,不过幸好之前下车逃过一劫。她认为事故就是由于撤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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