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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医生被患者家属打残 院方认不属于工伤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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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医生被患者家属打残 院方认不属于工伤

医生在值班时被患者家属打了,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可是医院不认,觉得医生的伤不是患者家属殴打造成的。因为工伤待遇一直没能落实,医生将医院告上法庭。

今年50岁的冯朝是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放射科的主治医师。2010年9月6日冯朝上夜班。“晚上6点多,几个年轻人带着一个老人来看病。我们院里有规定,夜班的放射线科只接待急诊,老人挂号是平诊。 ”老冯回忆说,考虑到老人行走不方便,还是同意给老人拍片。

不过,拍片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他们要进操作间,我没有同意。操作间是绝对不能让病人家属进入的,任何医院都一样。 ”

老冯刚刚为老人拍完正位,准备拍侧位时,患者的家属冲进了操作间。“说我用泡沫板摆体位,面无表情。这是分明就是故意找茬啊。 ”老冯回忆说,家属动了手。

老冯随即报警并到沈阳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为“颈椎挫伤、脊髓损伤、颈椎间盘突出,右胸壁挫伤,右前臂挫伤”。“住院治疗128天,各种费用花了4万多元。 ”老冯说。

公安机关对殴打老冯的患者家属处以罚款。住院期间,老冯要求单位为其申报工伤。

2010年12月30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老冯工伤。2011年1月30日,经辽宁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老冯的伤势构成7级伤残。

今年6月,老冯的单位将省人社厅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对老冯的工伤认定。“他颈椎的伤不是这次殴打造成的。 ”辽宁中医四院表示。今年10月,法院因此驳回了医院的诉求。“我在工作岗位上受伤,这个是事实;受伤之后,不给我工伤待遇,不给我办理工伤伤残抚恤证,工资也不给我开全额的。医院这么对我,让我寒心。”老冯表示,他多次与医院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医院只愿意一次性给我不到19000元的伤残补助金。”

老冯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办理工伤伤残抚恤证,给付2011年度伤残补助金、医药费等各项费用4万余元。

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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