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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8岁老翁强暴19岁少女 辨称二人你情我愿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3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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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7月20日消息 台湾一名68岁的老翁,色欲熏心将19岁的妙龄女子骗至家中,以强暴方式性侵少女。被捕后,不但不悔改,还一口咬定与少女是情投意合。

台68岁老翁强暴19岁少女 辨称二人你情我愿

据悉,这名石姓老翁68岁。去年8月间到19岁被害女子家中,因被害人母亲与被石某认识,所以被害人母亲与被害女子不疑有它,被被告以送竹笋为由,将其载至家中。被害人指出,一开始石某和被害女子在客厅聊天,未料之后石某竟抱住被害人大腿,并且抚摸身体,被害人尽管全力抵抗并企图挣脱石某骚扰,仍遭石某性侵得逞。

石某在接受侦讯时坦承以送竹笋为由,将被害女子载至自家住处,但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辩称不是故意,是经过对方同意,过程并无强迫。但法官认为被告年纪达68岁,被害人则是19岁的荳蔻少女,年龄差距悬殊,怎么可能在第一次见面就同意和对方发生性关係,明显违背常理。

台中高分院19日审理终结,认定被告以强暴方式性侵被害女子,恶行匪浅,被害女子心理创伤甚深,恐影响日后人格健全发展。被告侦讯时仍辩称女子出于自愿,毫无悔意,一审宣判被告判处4年6个月徒刑,二审法官认为认事用法并无不合理,量刑妥适,驳回被告上诉,二审仍维持一审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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