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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药 无章交款小票不能作为证据?

来源:风度派    阅读: 1.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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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药 无章交款小票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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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民高女士最近很是闹心,她抱着十分信任的心态到药监部门去举报自己买了过期药的事情,却没成想面对其所提供的购药交款票、购药视频以及所购药品等资料,药监部门的相关领导却始终以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和进行查处。对此,她很不理解,将其遭遇和相关证据发到了网上,请众多网友帮她评评理。

网上举报:

购买过期药举报到药监局,被答复“证据不足”

1月16日17时32分,一则标题为《大药房里的八包过期药》的帖子突然出现在百度白山贴吧里,作者署名为“冰雪0206052”。发帖人自称1月8日她因27个月大的女儿出现感冒症状,到白山市济世堂大药房总店买药,在营业员的推荐下,她买了6包名为“小儿速效伤风颗粒”的抗感冒药。

11日,她到济世堂大药房总店又买了4包,等女儿又吃了两包,她才发现了这个药上的生产批号是“0206052”,后经咨询,她才知道这个药早已过期了。18时16时12分,“冰雪0206052”再次发帖称:“上午记者陪我一同去药监局了。药监局的人也很办事,立刻就去药店查去了。但是药店的人早就听见风声了。……他们一致口径说没有卖过这个药,……我有买药的过程(摄像),有药品的小票,可是他们(药监部门)说我证据不充分。我无语……”

1月29日15时39分到15时50分期间,“冰雪0206052”将4段视频证据相继上传至贴吧里,内容均系购药和开票过程。视频里,卖药者曾清晰地说出了“速效伤风颗粒”的名字,并称其所开票据不用盖章。

药监局市场科:

虽有交款小票但却无药房的章,证据不足以采信

1月31日,记者见到了署名为“冰雪0206052”的高女士。据高女士讲,她一共在白山市济世堂大药房总店买了三次“小儿速效伤风颗粒”,由于此前两次买药,她都没有向药房索要票据。14日,高女士第三次来到济世堂大药房总店,悄无声息地花3元钱购买了6包过期的“小儿速效伤风颗粒”,并索要了一张该药房的交款小票,以此留作日后向药房讨要说法的证据。但没成想,面对此证据,药监部门的领导却不予支持,表示只有通过鉴定开票人的笔迹才能最终来处理此事。

对此,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药的确是过期了。市场科的冯科长则称,经对白山市济世堂大药房总店的现场检查,并没有发现高女士所称的“小儿速效伤风颗粒”以及高女士所提供的购药小票的底联。对此,高女士提出异议称,她手中持有的写着“济世堂药房交款票”完全可以证明过期药是在那里买的,而冯科长则称,虽然小票上有“济世堂”字样,但却无药房的章,所以证据仍是不足以采信。

在高女士出示的相关视频中,其中有一段是高女士到白山市济世堂大药房就过期药向药店销售者讨要说法的一段对话,其中在谈及购买的是“小儿速效伤风颗粒”时是很清晰的。对此,冯科长则称:“这个药特别多,好多产地都有,要是说出那药的产地就最好了!”随后,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查找,最终证实并无此药。

“根据举报的情况,我认为证据不足!”对于高女士举报过期药一事,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宏平给出了如此的答复。——记者 郑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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