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社会万象 >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后果很严重男子被判3年3个月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后果很严重男子被判3年3个月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82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不要以为喝醉酒后做出出格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底线,就难逃责罚。近日,一名男子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他没有想到自己这次的行为在一审时被法院以抢劫罪判了三年三个月。收到判决书后,男子刘某不服,提起上诉。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刘某的案子。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后果很严重男子被判3年3个月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如果判定为抢劫罪,刘某或将面临三年多的刑期,如果判定为敲诈勒索,刘某则可能免于牢狱之灾,庭审辩论由此展开。当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报道,年近40岁的刘某是株洲茶陵县人,一年前,刘某离开老家到长沙打工,白天送外卖,晚上在餐馆帮忙,每月收入4000余元。

2016年4月14日凌晨5时许,喝醉酒的刘某在雨花区左家塘街道曙光路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打算去八一路找朋友。车行至左家塘街道“东方新世界”附近时,刘某给朋友打了个电话,但未接通。挂断电话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刘某突然向司机梁某要钱,并拿走了梁某30元现金,之后刘某逃离现场。

这一切都被车上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监控视频显示,刘某对梁某说,他是吸毒的,如果梁某不给钱他就要打人。刘某还扬言,如果梁某不给钱他会记住车牌号,以后还可以找到他打他。

视频中,刘某向梁某要30元,梁某不同意,只愿给20元。刘某用脏话回绝。最终,梁某给了刘某30元。

刘某离开后,梁某立刻报警。当天16时许,民警在雨花区左家塘街道曙光路一家粉店将刘某抓获。之后,刘某亲属主动找到梁某,赔偿了1000元,取得了梁某的谅解。

雨花区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已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决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后果很严重男子被判3年3个月 第2张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

这并不是刘某第一次因抢劫罪获刑。一审判决书显示,2004年9月24日,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06年6月7日刑满释放。

但对于判决,刘某却表示不服,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是抢劫,而且当时喝醉了意识不是很清楚,应该被判轻一点。一审宣判后,刘某提起了上诉。

11月8日上午10时许,刘某的案子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刘某承认当天发生的事实,但不认为当时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刘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应该定性为敲诈勒索。而刘某的敲诈勒索行为既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量刑起点,也没有其他任何严重情节,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认为,刘某在凌晨五点半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暴力胁迫行为,在常人理解下,凌晨作为吸毒人员的刘某一身酒气在狭窄的出租车空间内,对梁某直接进行人身伤害威胁,具有可立即付出实施的现实性和紧迫性,是现实的威胁性迫使梁某不敢反抗而当场交出财物,刘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梁某交付财物,究竟是主动交付还是被动交付?检察官认为,是否主动交付取决于交付时是否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在刘某的言语胁迫之下,梁某不得已将财物交出,就是当场的被动行为。“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与非醉酒的人犯罪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刘某提出的酒后犯罪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醉酒后向的哥索要30元,不管判决如何,这样的行为总归是错误的,希望刘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好好改造自己,不要妄图触碰法律的底线,不然后悔的还是自己!

社会万象
国际快讯
人间冷暖
奇闻趣事
世间印象
叽歪哥
历史名人
民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