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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致盲事件 我们需要一个答案

来源:风度派    阅读: 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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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致盲事件 我们需要一个答案

问题气体致盲再度引发热议,虽然虽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相关医院发出声明,涉事企业出面道歉,但是,事发10个月后,导致药物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仍然没有权威答案。(2016年4月15日 中国青年网)

“问题气体”使人致盲,这一救人反倒成害人的医疗事故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但时至今日,公众看到的仅仅是医院赔付、企业道歉。这显然不是事故发酵以及公众长期关注下的最好结果。为何药物变质的原因以及查处就这么难?是技术检验瓶颈还是人浮于事?个中缘由值得相关主管部门深思和审视。

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问题气体”带给受害者的是长期的病痛折磨、内心焦虑,涉事医院也在受到质疑。反观对涉事企业的查处,却乏善可陈。公众看到这一令人沮丧的消息,无疑脑海里都是对涉事企业查处的问号。这一负面舆情在长时间内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妥善解决,是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医院也成为“受害者”,作为治病救人的单位,药品的流入和监管也变的引人瞩目。特别是“问题疫苗”事件的爆发,公众对于药品的敏感程度正与日俱增。这其中究竟药品流入环节存在怎样的漏洞,都是药监部门值得深挖、检讨的问题。如果不对一个药品的准入和流通慎之又慎,就会容易造成群体性的伤害,严重者发生大规模伤亡事件,就不是“事故”两字可以定义,而是监管不严造成的“灾难”。

发生在人为环节的重大医疗事故,既然责任主体已经明朗,为何相关处置环节却停滞不前。作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丙烷气体的生产企业——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仅仅用一纸简单的道歉,就能令公众满意吗?

公众需要知道的是不合格气体生产的内幕,其中是否涉及不正当利益输送、是否存在监管把关不严,这一本应有的公开环节却变得含糊其辞、拖沓冗长。就像问题疫苗事件一样,公众需要的是答案,而不是责任模糊、敷衍塞责。谁是责任主体,以及需要对受害者做出的赔付、自身需要付出的违法成本都应该从速从严。

作者:祖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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