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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个正常的女人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4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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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这个人紧紧抱着我,那样我会感觉他爱我,他想把我放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心里,他的骨髓里。

我只想做个正常的女人

于晓非从美国飞回来照顾我,她说:“这半年你让我几乎花尽了所有积蓄。但是,绛绿,不管你对我怎样,我还是爱你的。”

我在春天快来的时候遗落了一只手套。它有着艳红的颜色,羊毛质地,手套背上绣着细细的牵牛花,枝叶跟花瓣都很精致。更重要的是,它非常适合我的手。不大不小,温暖而柔软。

于晓非同我说:“幸好冬天都过去了,年底再买双新的吧。”

但我坚持一直戴着剩下的那一只。

她就在我耳朵边上叫:“绛绿,你疯了?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么?”

于晓非不喜欢陆鸿。去年年底她从纽约回来看我的时候我们正吵得天翻地覆。那天,她坐了一天一夜的飞机,又好不容易铿铿锵锵地把大皮箱拖到5楼站在我的家门口,却看到满地的碎玻璃片,一大把雏菊躺在房间中央,花朵已经被踩坏,叶片泛着腐烂的污绿色。电话机摔在窗台上,空中仿佛还有飘散的纸片。陆鸿紫胀着脸,正用手拼命掐着我的脖子。而我的腿扑腾着,用尽力气踢向他的下体。

于晓非尖叫着冲进来,脚踩到了碎玻璃,流了一地的血。最后,我们三个人里反倒是她受伤最重。

隔天,她躺在香格里拉的观景大房里,脚上缠着白绷带,眼睛看着窗外的黄浦江,面无表情地对我说:“绛绿,我希望你同那个人分手。”

我不说话,只管低着头把一束淡粉色康乃馨的花瓣一片片抚平,然后插进床头的透明玻璃瓶。

于晓非是我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上小学的第一天,她就和我同桌。之后一直同班,就连父亲去世,也是她陪我去的医院认尸。父亲生前始终不快乐,自从母亲离婚再嫁,他天天喝得醉醺醺回家,一不顺心举手便要打我。于晓非就带我去她家住,两个人挤一张单人床,睡一个被窝,直到父亲出了车祸。#p#副标题#e#

去年她全家移民到了美国,刚开始我简直不能习惯没有她的日子。每个孤独的夜里,我开着灯,愣愣地看着天花板,脑子里想的都是她。这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

后来认识了陆鸿,我可能根本不爱他,但我不能没有他。因为他让我觉得,我是个正常的女人。所以我告诉晓非,我不能同他分手。

于晓非拍着床跳起来:“绛绿,你疯了,你疯了!那个男人有什么好!”

她一激动,声线就提高八度,满脸通红,手握拳头。我扑哧笑了出来:“晓非,你好像在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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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愣,喃喃地说:“我是为你好,男人没几个好东西。”

我淡淡地转过身,拿起丢在沙发上的皮包,打开门走出去。门把手冷冰冰地刺着我的手心,我突然想有一付手套,好让我躲进它的温暖里,永远不再出来。

回到办公室,前台秘书送来一大把红玫瑰,暧昧地对我眨了眨眼。花里有张卡片,写着:“我爱你,原谅我这个笨男人。”

我把卡片扔进垃圾桶,却把玫瑰横放在窗前。左右的同事都在埋头苦干,没有人注意这片艳红,而它却灼着了我的眼睛,以至于一整个下午我的眼前都仿佛有一片红色在晃。

下班到家,陆鸿已经熬好了汤,又摆了一桌子的菜:红烧凤爪、龙井虾仁、四喜烤麸、桂花糖藕和梅干菜扣肉。

每次吵完架都是这样,我觉得我在不停地踏入同一个格子中,重复再重复……也许这就是生活。

不是不幸福。但是这样的幸福,就好像是一双手,套进了非常合适的手套里。你戴它,不是因为爱它,而是因为习惯,而是因为舒适。

吃完了饭我在水池前洗碗。陆鸿就从后面抱着我,凉凉的手从肩膀上一直滑下去,最后捏着我的手腕,下巴抵着我的脖子,就这样贴着,紧紧的。

那一刻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很爱很爱我。

爱情太概念,所以我们把它物化。有人以金钱,有人以时间,有人以儿女,有人以忠贞。而我只要这个人紧紧抱着我,那样我会感觉他爱我,他想把我放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心里,他的骨髓里。

第二天我跟陆鸿说,我想要付手套。于是他买了双艳红的羊毛手套给我,上面绣着细细的精致的牵牛花。

我戴着它去和于晓非喝咖啡。她除去了脚上的绷带,大冬天里穿着露趾凉拖,指甲上涂着深紫色蔻丹。

我们坐在咖啡店的露天阳台上,天很冷,其他客人都在屋内享受空调,周围很静。于晓非说:“绛绿,你为什么一直带着那付手套?摘下来,你才可以感受到咖啡的热度。”我不说话,也不动。

于晓非急急地抓着我的手,又说:“绛绿,你知道我爱你。你离开那个男人,跟我去纽约吧。”

我看着咖啡冒着湮湮白气,很奇怪它为什么凉得那么慢。耳边声音又响起:“你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我抬头静静地看着她。她有着漂亮的丹凤眼,眼角上挑,眉毛若柳叶。脸盘微微有点圆,但皮肤很白,鼻子高挺。眼影是流行的金色,两颊上淡淡刷了点胭脂。右耳有一颗水滴型钻石耳环在那里发着光。

“呵,我们竟已经认识了二十年。”我微笑着,轻轻转动着咖啡杯,“但是,不,晓非,我不能跟你走。我想做个正常的女人,有个家,生两个孩子,养一只猫,一家子围坐在一张小桌子上吃晚餐,空气里弥漫着香烟和米饭的香味。”

她哧地松开我的手站起,浑身发着抖,推开凳子大步走出去。我知道她在痛。#p#副标题#e#

我慢慢举起咖啡杯放到嘴边,还没有喝,一滴泪已经滴下来,融进白色的泡沫里,消失不见。

于晓非很快回了美国,临走时给我留了一封信,信里有她在纽约的新地址和电话。我同陆鸿的日子,还是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

公司升了我的职,以表扬多年来的勤勤恳恳。于是白天,在这个文件堆和那个文件堆之间,我把整个人埋了进去。而晚上,则要陆鸿从背后搂着我才能入睡。但我却开始憎恶做爱,每当他有需求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避开。以至于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咆哮着扯着自己的头发,不停地问我:“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三个互相折磨得精疲力竭。为什么,为什么?从小到大我求的也只不过是一付手套所给予的温暖。还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上海冷得锥心刺骨。茫茫雪地,我打着颤,于晓非握住我的手放进她的棉手套里。

那就是我要的爱。从背后被人紧紧抱住的爱,把手舒适地放进温暖的手套里的爱。

快开春的时候,陆鸿走了。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遗失了一只手套。我来来回回地找了十多遍,不停地问人:“有没有看到我的手套?艳红色的,绣着细细的牵牛花。”

它还是丢了。就好像随着陆鸿的爱那般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幸好还剩下一只。我戴着它吃饭、睡觉、上班。就算后来发着高烧躺在床上,也还是戴着它。

于晓非从美国飞回来照顾我,她说:“这半年你让我几乎花尽了所有积蓄。但是,绛绿,不管你对我怎样,我还是爱你的。”

可是我已经很清楚地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是个正常的女人,如果再遇到一个可以从背后紧紧抱住我,给我温暖的男人,我会愿意嫁给他,生两个孩子,养一只猫,一家子围坐在一张小桌子上吃晚餐,空气里弥漫着香烟和米饭的香味。洗碗的时候有双手凉凉地从我的肩膀一直滑下去,最后捏着我的手腕,下巴抵着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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