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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回应"女生被强奸公安不立案":成立专案组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1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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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警方回应"女生被强奸公安不立案":成立专案组

河南警方回应"女生被强奸公安不立案":成立专案组

近日,网传河南周口一名12岁女生遭两名老师多次强奸,但其亲属前往报警时,警方认为强奸事实“不存在”不予立案。亲属将此事在网络曝光。7月5日晚间,河南周口市公安局作出回应,称目前已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该事件发酵于7月4日下午,一名ID名为“白衣天使茉莉花”的网友在微博上曝出消息,称河南周口市下属西华县的奉母镇第一中学,有两名老师多次强奸其侄女,12岁女生何某。

据该网友在微博称,西华县警方在报案第三天,各项法医鉴定还未出来的情况下,以“该案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同时,警方对其侄女进行了单独讯问,不许家属在场。该网友表示,侄女遭到了警方威胁恐吓,并称如果说出真相‘家人会坐牢“。

对于女生被性侵的情况,封面新闻引述该网友说法表示,自一个月前起,侄女就在学校遭遇了包括副校长在内的两名老师的性侵。“他们副校长名叫邵某立,也是我侄女的数学老师,还有一个是他们学校的主任,不知道是什么主任,名叫何某设,他们从今年3月开始,就一直在对我侄女进行强奸,总共有接近20次。”

该网友称,6月26日在家长带着女生前往学校时,还遭遇了上述两名老师的威胁。

此外,对于警方单独讯问女生的这一情节,有律师指出,根据刑诉法第270条规定,询问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而且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不能在场的,要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或基层组织、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然而,7月4日晚间,西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西华”对此事首度进行回应,西华县公安局称,“2017年7月4日14时许,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上炮制所谓‘西华县奉母镇一中发生强奸案’的信息,制造炒作噱头,吸引网民眼球,扰乱网络公共安全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其所发信息严重失实,随后,公安机关将澄清事实真相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依法严惩。

时隔一天后,周口警方就此事再度进行通报,称目前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同时将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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