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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的饮食禁忌

来源:风度派    阅读: 2.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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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的饮食禁忌

一。产后饮食指导原则

术后一周内避免油腻的食物

禁食蛋类及牛奶,以避免胀气。

避免咖啡、茶、辣椒、酒等刺激性食物。

避免吃深色素的食物,以免疤痕颜色加深。

一周后可开始摄取鱼、鲜奶、鸡精、肉类高蛋白质食物,帮助组织修复。

传统观念认为产妇不宜喝水,否则日后会肚大难消,这时必须多补充纤维质,多吃水果、蔬菜,以促肠道蠕动、预防便秘。

发酵食物不要吃,以免胀气。

因为失血较多,产妇宜多吃含铁质食物补血。

生冷类食物(大白菜、白萝卜、西瓜、水梨……)禁食40天。#p#副标题#e#

二。产后三周进补计划

*第一周:以清除恶露、促进伤口愈合为主

最初可以鸡汤、肉汤、鱼汤等汤水类进补,但是不可加酒。

猪肝有助排恶露及补血,是剖腹产产妇最好的固体食物选择。

甜点也可以帮助排除恶露。

子宫收缩不佳的产妇,可以服用酪梨油,帮助平滑肌收缩、改善便秘。

鱼、维他命C有助伤口愈合。

药膳食补可添加黄耆、枸杞、红枣等中药材。#p#副标题#e#

*第二周:以防治腰酸背痛为主

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药膳部份则改用杜仲。

*第三周:开始进补

膳食可开始使用酒。

药膳食补可用四物、八珍、十全(冬日用)等中药材

口渴时,可以喝红茶、鱼汤。

食物部份与第一周相同,可以增加一些热量,食用鸡肉、排骨、猪脚等。

温馨提示:术后不久的产妇,应禁止过早食鸡汤、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可在术后7~10天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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