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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来源:风度派    阅读: 1.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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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段《青岛奔驰女司机曝光“恶警”》的视频,

在青岛人的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广为流传,

视频是女司机拍摄下的她与交警发生冲突的事,

视频中,交警情绪激动,

厉声训斥女司机

“有脾气回家冲你爹妈发去!

外面没人惯你毛病!”

一旁的女司机则不急不恼,

柔声细语地提醒交警注意态度。

剧情走向似乎很明显,

女司机希望网友们可以一起讨伐这位“暴躁”的交警,

万万没想到

大家非但没有同情女司机,

反而纷纷站在交警这边,痛斥起女司机来了...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7月9日中午12时许,

青岛开发区一位开奔驰的女子,

压碎了路边装修工人的几块大理石板,

但是拒绝协商赔偿,要求几个工人去法院起诉,

无奈之下,工人报警,110民警出警调解未果,

因管辖分工,交警再次到达现场,

于是,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完整视频如下——

第一段视频中,

交警要求女司机出示相关证件,

但是女司机一边录视频,

一边要求交警对她“态度好一点”...

交警:叫你配合,你配合就行了,不用弄些5弄些6的,没有用!

女司机:你警号是多少?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2张

交警:(亮出警号)警号告诉你了,我再给你出示证件!看明白了吗?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3张

女司机:同志,咱执法不应该这个态度,咱是人民公仆!

交警:(出示证件)现在可以配合我工作了吧?把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拿出来!

女司机:刚刚我已经拿一遍了!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4张

交警:我希望你配合!你不配合就上升到违法的问题!我现在是来给你处理交通事故的,你这个事就是交通事故,你录也没有用!不是道路上的参照道路上的处理!明白不明白?

女司机:你态度好一点,再说一遍!

交警:你配合不配合,和我态度没关系!你的义务就是配合我!证件也不拿是吧?

女司机:……你配得上你这身警服吗?

交警:证件我给你出示了,你可以录,但你得配合!懂这个道理吧?有朋友圈的话现在就转发,不要紧!

再来看第二段视频,

明显是被女司机的胡搅蛮缠激怒了,

交警的态度凶了很多,

估计如果没有之前那段视频,

不明就里的网友,

可能真的会给这位交警同志扣上“粗暴执法”的帽子...

交警:有脾气回家给你爹妈发去!有脾气回家给你爹妈发去!在外面没人惯你毛病!外面没有人惯你毛病!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5张

女司机:你不用想办法激怒我!你的视频我已经录下来了!这么多人都在看着你的行为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6张

交警: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个笑话?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7张

女司机:警察同志,是你在叫,是你在骂街,到底谁是笑话警察同志?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在笑你,警察同志!我怎么就成了笑话了……

说到这里,女司机的情绪稍显激动:

“你为什么说我爹妈

你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这么说

我有没有说你的爸妈

你觉得你这样说对吗?”

交警显然“不吃这一套”

“我不跟你胡搅蛮缠,

把你车先扣下!”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8张

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之后,

大多数网友认为交警按照正常程序执法,

并不存在问题,

而对录制视频的这位女子,则是进行了声讨。

目前青岛开发区交警正在调查此事,

事件真相还不清楚,

但小编觉得有必要普一下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对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行为,我国法律有如下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青岛奔驰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第9张

配合交警执法,

是市民的义务与责任,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置后。

监督警察执法也是公民的权利,

但在拍摄过程中,

请不要将镜头过于贴近警察的面部,

这种带有挑衅与侮辱的举动,

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不尊敬,

更何况这种举动

已经妨碍警察执行职务。

原标题:女司机发视频曝光交警"粗暴执法" 反被网友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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