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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采购监管

来源:风度派    阅读: 1.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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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采购监管

本站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按照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管工作。

一是开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平台。顺德区局开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平台”,使所有药品耗材采购品种、采购过程(包括发送采购单、到货确认、退货等)全部通过网上信息服务系统完成,使用服务接口方式与省医药采购平台对接。

二是积极探索网上投票定标的做法,科学规范基本药物遴选行为。顺德区局出台了《2012年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遴选实施方案》,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科学评价,供应及时”的原则,随机抽取专家在管理平台上的投票系统分别进行基本药物品种和配送企业的遴选。

三是信息化验收入库。为更好的规范集中采购工作,顺德区局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手工入库方法修改为与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相连接的数据共享自动入库模式。由药库人员对配送品种进行条形码信息化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管理平台进行数量确认并生成入库记录,按系统流程进行入库。

四是实行全程有效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平台上清晰的采购订单对应发货单、收货数据、配送商上传发票以及采购款项结算等数据,全程监控购销行为,实时核实配送企业的到货情况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入库、出库、库存数据等,及时生成付款报表,由专职财务人员进行汇总处理。

五是探索实行黑名单和市场清退制,确保基本药物采购质量和配送到位。顺德区局出台《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提供不合格药品,不按期供货、不足量供货、不认真履约的违规经营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列入“非诚信交易单位黑名单”不良记录,并上报省医药采购中心,取消该企业本轮配送资格,两年内不得在全区范围内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涉嫌行政违法的,提交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六是改进配送方式,减少药品配送费用。配送商根据采购订单直接将药物配送到全区参加集中采购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顺德区局根据平台上的收货数据统一与配送商进行结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不用再负担采购与配送费用。(佛山市顺德区局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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